1、 展位搭建和拆除
展出时间及有关事宜:
(一) 预展开馆时间:
10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需凭证进出馆,由参展商作出展前准备、调整、并由有关领导进行参观、检查等。
(二) 展出开馆时间:
10月29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为展出、参观时间(开幕当天在仪式后入馆);每天上午8:45时至9时,为参展商和工作人员进场时间(凭证进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客商及参观者进场参观洽谈;下午5时至5:15时,参观者离场;下午5:30时,参展商及工作人员离场。展出期间参展单位的展位工作人员应准时进出场,以免展品遗失。
2、 展品进馆注意事项:
(1) 展商只能在装卸区进行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展馆保安或
现场协调员会监督引导货车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安全进行。
(2) 到达现场的展品若未预先指定货运商将交展览指定货运
商处理。展商应自行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3) 为避免馆内阻塞,只有手携展品可在馆内开箱。主要展
品应在馆外开箱再运至展台布展。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安排。
(4) 参展商应在“展览时间安排”规定的范围时间入馆。通
过大会指定运输商运送展品的,展商需在展台接受其展品。
(5) 主办单位不接收任何展商的托运,同时也不负责展品运
送的失误。
3、 布展时间及有关事宜:
(1)特装展位装修时间:10月17日至27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特装装修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A、特装展位是指参展商不需要使用标准展位,而根据本企业的形象及产品在展馆内空地上进行特殊设计及装修的展位。
B、特装展位施工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1)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须在进馆施工前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供以下材料,经审查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a、展位施工平面图,电路图(含用电量),效果图。
b、参展单位证明及布展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2)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在办理进馆施工手续时须交纳下列费用:
a、布展施工管理费,按展馆标准收取。
b、特装展位清洁押金1000元,交至毛织贸易中心物业管理处。
(2)标准展位装修时间:10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3)所有展位须用10月27日下午3时前装修完毕,之后由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初检。10月29日下午3时前展品布置完毕,之后由组委会领导进行检查验收;下午5:30清场封馆。
(4)参展商进出布展前,必须先到组委会秘书处办理申请布展手续,领取布展证,凭证进场布展、布展期内,如有提前布展完毕请自派人员看守展位,以免展具展品丢失。
(5)特装展位要进行整体风格设计,要有各自的特色,富有时代感,能充分展示企业或知名品牌的实力和风采。各参展单位请于10月17日前将设计图及用电量报交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备案。(请发至E-Mail:dlmyb@163.com)
(6)展位布置应采用现代装饰材料,充分运用声、光、电、动等高科技手段,色彩美观、达到现代感强、美轮美焕的效果。
(7)特装展位装修如需木工、电焊、铁艺、油漆等特殊加工制作的展台,请在展馆未免制作完成。
(8)如属大型特装展位,起装修工程量大,制作时间长,请提早在展馆外面装修好后,再进馆组装搭建。
4、 撤展时间及有关事宜:
(1) 展品撤展:2011年11月1日(展览最后一天)下午4时
至下午6时。下午5时起清场,所有参观人员离场,参展商则留驻看守展位,打包展品和搬运展品,全部展品凭放行条出馆。2日下午6时展场关闭。
(2) 参展商可在11月1日下午到现场总服务台开具展品出馆
放行条。
(3) 展位装修拆除:11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各参展
商自行保管好有关物品及装修材料,若有遗失,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5、 展台高度
(1) 特装展台:其中C2、B1、B3、C9限高3.5米,其余限高
6米。中央特装展区展位须在指定范围内进行特殊装修,其他展区展位由组委会进行统一布置。
(2) 标准展位:限高2.5米,不得擅自加高楣板和展板。
6、音量控制:
展期中,展商应将展台内音量控制在70分贝以下。参展商应确定展台的音量不对其他展商和观众造成干扰。会造成高音量或其他干扰的因素的展品演示只有在主板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在特定时间进行演示。主办单位有权在展商展台的音量对他人造成干扰时令展商降低音量或关闭设备。如有分歧,主板单位的决策为最终决策。
7、展台的装修事宜:
(1)展馆内所有缯DIV>